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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 | 废旧电池回收国家标准及政策

时间:2021-09-07 08:20来源:电池联盟 作者: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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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1%。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93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7%。

 

新能源汽车的增多带来了大量的废旧电池。当前,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期,预计2025年我国退役动力电池将接近80万吨。一份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43亿元左右。

 

为了让动力电池回收产业更加规范,国家相继出台了《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等回收标准以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等政策文件。以下为您盘点:

 

标准方面,2017年12月1日《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GB/T 33598-2017)正式实施,该规范是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为主导、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单位完成的国内首个关于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国家标准,规定了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包(组)模块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作业程序及存和管理要求,适用于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的蓄电池包(组)、模块的拆解,不适用于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拆解。 

 

2018年2月1日,《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GB/T 34015-2017正式实施,该规范是由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原湖南邦普报废汽车循环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国内首个关于回收利用检测动力电池的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了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检测要求、检测流程及检测方法,适用于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的余能检测。 

 

2020年10月1日,《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第1部分:包装运输》(GB/T 38698.1-2020)实施,该标准由宁德时代、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轩高科、沃特玛电池等单位联合编制,文件规定了车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包装运输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一般要求、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以及标志要求,适用于电动汽车退役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模组、单体的包装和道路运输,其他类型车用动力蓄电池及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铅酸蓄电池。

 

同一天,《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2部分:拆卸要求》(GB/T 34015.2-2020)和《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GB/T 33598.2-2020)同时实施,同样都由宁德时代、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国轩高科、沃特玛等单位联合编制。 

 

其中,《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2部分:拆卸要求》规定了车用退役动力蓄电池(或称动力电池)拆卸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作业要求、暂存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回收环节动力锂离子蓄电池包和动力镍氢动力蓄电池包的拆卸过程,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包的拆卸过程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汽车售后维修环节动力蓄电池和铅酸蓄电池的拆卸。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规定了车用动力蓄电池材料回收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和污染控制及管理要求,适用于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和镍氢动力蓄电池单体的材料回收。

 

《废旧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9224-2020)于2021年6月1日实施,该规范规定了废旧电池回收的总体要求、收集要求、分拣要求、运输要求和贮存要求,适用于废旧电池回收全过程,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旧电池除外。

 

政策方面,2000年,为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形式,引导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两个行业规范文件。

 

其中,《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明确对新能源电池企业在布局和项目选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解释和原则要求;《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则明确对申请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作出具体条件要求,要求该类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相关业务,并符合《规范条件》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今年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文件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办法提到,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余能检测》(GB/T 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实际检测数据,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

 

为了更好的提高废旧电池评估、仓储管理、拆解和预处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突发问题的解决能力,了解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专业委员会、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电池专委会、电池联盟、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将于9月27-28日天津召开废旧锂电池回收技术交流会暨废旧电池回收工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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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除了对废旧电池回收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外,还将从废旧电池评估、废旧电池运输及储存、废旧电池拆解及预处理工艺等方面对废旧电池回收工艺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最新信息请密切关注电池联盟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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