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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云观察】建设回收服务网点,这5组数据必须了解!

时间:2020-03-28 14:19来源:中国电池联盟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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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等,退役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集、分类、贮存和运输流程进行回收再利用。其中,服务网点与体系建设成为保障电池安全回收的重要一环。

 

据中汽研预测,我国今年的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到20万吨(约25GWh);到2025年,累计退役量约为78万吨(约116GWh)。但是规模庞大的退役动力电池在给回收产业带来巨大机会的同时,安全问题也亟待解决。如今,诸如废旧电池在运输、贮存中的起火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以下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1:天津武清区某工厂生产车间内废旧电池及部分半成品起火。


图2:装载废旧电池的货车行驶途中起火。

图3:载有废旧锂电池的半挂车着火。

因此,在汽车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充分发挥各环节参与方的优势,建立规范的回收体系将成为推动电池安全回收的重要关键措施。本文将通过《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中的几组关键数据,为电池回收参与方提供参考。

一、8个规范步骤

回收服务网点作业规范规程大致分八步操作,即信息登记、安全判定及分类、入库、入库信息报送、定期查看、出库、移交、出库信息报送

二、3种典型方式

回收服务网点分为收集型与集中贮存型,可自建,可共建,亦可授权建立。2018年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分布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

三、4类主要参与方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综合利用企业

四、贮存天数要求

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A类废旧动力电池贮存时长≤30天;B、C类贮存时长≤5天

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A类废旧动力电池贮存时长≤3个月;B、C类贮存时长≤1个月

五、6个“不得”

1、回收服务网点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

2、废旧动力电池应独立贮存,不得与其他货物、废物混合,不得侧放、倒放,不得直接堆叠。

3、类废旧动力电池不得与其他货物混合包装。

4、破损废旧动力电池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或填埋,回收服务网点应贮存后规范移交至专业机构处置。

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布局有何特点?车企与梯次企业采用何种网络建设模式?回收服务网点建设有哪些要求?未来,回收服务网点有何发展趋势?

聚焦于电池回收产业最新动向,电池联盟将于2020年3月29日(周日)19:30-20:30,独家定向邀请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电池专委会副秘书长/电池联盟综合部主任/北京绿色智汇能源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清雨,以网络直播的形式,重点分享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现状;车企回收服务网络合作模式;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与运营要求;回收服务网点未来发展趋势等内容。您可以关注“电池联盟”官微进入直播频道,或通过转载分享课程,获取官方提供的直播兑换码,与行业专家及企业嘉宾代表更多一起研判我国电池回收产业的未来发展策略。

 

(责任编辑: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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