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攀升。部分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经拆分、重组后制成电池产品用于通信基站等领域,即所谓“梯次利用”电池。然而,废旧动力电池一致性差、余能各异,简单拆解重组缺乏严格质量控制,极易引发电芯热失控等安全隐患。
2025年,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界定“综合利用”仅为拆解、冶炼等资源化利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并明确废旧动力电池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由于部分既有政策文件、标准中仍保留“梯次利用”相关内容,与现行规定不一致,易引发误读。为此,工信部研究制定关于废止和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以及规范有关行业活动的公告,推动管理制度全面统一。
2026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全文如下:为落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法规政策标准协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梯次利用”有关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将已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
2. 企业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应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经过拆分、重组、装配等相关工艺,以电池包、模块、单体等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3. 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加紧予以废止或修订,以符合管理要求。
4. 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等行为。
5. 相关社会团体要全面梳理本单位及下属机构(含专业化委员会、分会等)的名称、业务范围、工作内容等,对于涉及“梯次利用”有关内容的,加紧修改调整,并停止“梯次利用”相关宣传推广、会议展览、服务咨询、培训交流等各类活动。
基于官方解读,电池之家从以下四个维度梳理政策要点,供行业参考
(一)取消“梯次利用”概念,实现法规体系统一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对“综合利用”的定义采用广义概念,涵盖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种方式。而2025年12月31日印发的《管理办法》对“综合利用”作出了新的界定,明确其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以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即再生利用,不再包含“梯次利用”概念。
为加强与《管理办法》的制度衔接,确保法规体系协调统一,《公告》提出废止《规范条件(2024年本)》中涉及梯次利用的有关条款,同步移出全部已公告的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梯次利用企业名单。据悉,此次移出的梯次利用企业共计100家,包括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衢州华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与此同时,已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名单继续有效。
(二)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产品核心准则
此次发布的《公告》不再把“梯次利用”当成一个特殊的、可以区别对待的产品类别,而是将所有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的电池产品,统一纳入一般“电池生产”的监管框架中。
过去,“梯次利用”这个标签在某种程度上被市场模糊理解,好像这类产品因为是“二手”的,就可以在性能和安全上打些折扣。《公告》明确了一个核心准则:决定一块废旧动力电池能否再次进入市场的关键,是它作为一款电池产品能否全面满足所应用场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根据《公告》及工信部解读,这必须满足以下几项最基本的法律义务:
(三)自上而下全面清理,推动行业管理规范统一
《公告》部署了一次对“梯次利用”概念的全方位、系统性清理,从三个层面自上而下消除这一已被废止概念的残留影响。
一是从源头去概念化,全面清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告》要求各标准化技术组织全面梳理归口管理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包含“梯次利用”内容的文件加紧废止或修订。今后新立项的标准也不再使用该表述,切断旧概念的传播源头。
二是确保上下衔接,统一政策标准要求。现有部分政策文件、标准中仍保留“梯次利用”的相关内容,与现行法规要求不一致,在基层执行中容易引发混淆。《公告》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标准的废止或修订工作,完成国家管理要求的统一。
三是规范行业组织,净化行业生态。过去,部分行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设有梯次利用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以“梯次利用”为主题的论坛、展会、培训等活动,客观上助长了旧概念的传播。《公告》明确要求不但要改掉这些机构的名称,更要停止一切与此相关的宣传活动。
(四)不影响合法合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此次《公告》虽移出了100家梯次利用企业的规范条件公告,但并不影响其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全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相关企业仍可继续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相关合格产品,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附:移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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