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汽集团宣布与戴姆勒集团进一步合作,签署的合作协议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两者的合资公司北京奔驰引入新能源汽车进行生产;其次,戴姆勒集团入股北汽新能源股份公司。在同一天,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集团的合资公司“江淮大众”宣告成立,双方共同出资60亿元,成立股比对等的合资公司。
这是中德两国在不断深化合作下,又一次企业间的互动。江淮大众的成立应该是在意料之中,但没有想到的是,它是以成立合资汽车企业的面貌出现。按照中国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此前戴姆勒虽然和比亚迪成立第三家合资公司,但该公司是一家技术合作公司,且并没有生产资质。
而从江淮大众的成立来看,其在未来将获得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这就完全打破了汽车产业政策此前的规定。而同一天,戴姆勒入股北汽新能源,尽管其中的股份比例没有确认,但从事实上又再一次证明了汽车产业政策中对合资数量这一条款出现了重大变化。戴姆勒目前入股了北汽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北汽股份,北汽集团也持有戴姆勒股份,2016年北汽集团战略入股福建奔驰,而今年戴姆勒又入股北汽新能源。如果按照传统的50:50股比,两者之间可能很难算清。
实际上,就在这两个合作宣布一周前,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在5月23日发布一份名为《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以下简称《调整说明》)。这份文件中透露2016年12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其中有关汽车的投资项目核准调整为: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这则信息显示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是对新建商用车、专用车生产准入申请的放开,改为由省级政府核准,而不需要国家发改委的审批,这意味着对该类车型准入的大幅度放开。其次是,新建纯
电动车乘用车生产汽车(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已经被单独列为一个种类,而不再是隶属于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这个变化为江淮大众的出生奠定了政策基础,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在2015年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新建纯电动车生产企业也需要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规定,而按照当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的政策设定,并没有单独对纯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规定。这意味着其将划归“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但随着江淮大众的先例打开,法律条款的修改也随之而来。中机中心的这次小修改,为此后纯电动汽车合资公司打开了大门。
实际上,一些企业也注意到了政策的变化趋势。比如2016年年底,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更名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如果不出意外,未来腾势可能也会申请自己的单独生产资质,而不再借用比亚迪的生产资质。而这次政策的变化,相信会对跨国车企产生不小的冲击,未来是否会再次出现一波合资潮——新建纯电动汽车合资公司,目前也难以预知,但政策的放开相信会令不少企业蠢蠢欲动。
值得注意的是,江淮大众的出现,又再次使得政策出现了空白。合资纯电动车汽车,除了要遵循50:50这个基本框架,满足申请生产资质的基本要求和工信部对产品的设置之外,似乎在其他方面都没有要求。比如一个企业能够合资多少家纯电动企业这类问题,都无法找到政策依据。如果仅仅是为了给江淮大众制造一个政策依据而修改政策本身,而不是为了产业本身发展,这可能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