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部门2017年统计,近五年全国发生的低速
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
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实际上对我们来说,这个整顿并不意外,而且还是好消息。”11月8日,一家低速电动车高层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当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突然宣布的消息,让低速电动车的整顿由此拉开大幕。
根据《通知》,六部委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六部委在上述《通知》中也对政策的出台做出了解释,六部委表示,低速电动车规模已经超过一百万辆,其无序生产和使用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因而要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共交通秩序,处理好交通安全与方便出行的关系,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此类车辆的整治力度,减少安全隐患。
目前,多数低速电动车产品不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生产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通行,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据相关部门2017年统计,近五年全国发生的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低速电动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200万辆。在这次政策出台之前,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对低速电动车展开清查。经济观察报记者此前统计,自年初以来,山东、河南等省份的多个地区接连出台新政策,对当地的低速电动车施行“限行、禁行、禁售”等一系列管制措施。
特别是山东省的风向变化。由于山东省是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此前也一直是最坚定的支持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省份之一。因此,地方态度的变化让这些夹缝中生存的企业慌了神。“如果直接‘一刀切’管理,低速电动车行业就会变得更加畸形。但这次六部委的政策明显有了改变。”另一家低速电动车企业高管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三个‘一批’政策得到了确认,这对行业来说是好消息。”
三方面严管突然落地
工信部网站上发布的简单消息显示,按照《通知》要求,六部委首先要求地方从三个方面展开整治,其中,第一个方面是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清理整顿,这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后续阶段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第二阶段,对于在前一阶段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借用《公告》许可,或特种车辆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第三阶段,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相关政策发布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和产品。
其次,是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六部委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六部委要求各省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后续相关政策措施,并建立部际联动、部地联动和联合督导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对落实要求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的追责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仅看工信部网站公示,会认为六部委将对低速电动车“下狠手”,但经济观察报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六部委下发到地方的正式文件中,措辞有些不同,并提出了更多具有建设性的表述。比如清理整顿上,正式文件有时间点,摸底阶段为2018年11月,今年12月到明年1月为整治阶段,此后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而在下发到地方的文件中,六部委要求各地方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同时,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或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整合重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
另外,对于此前已经在建的项目,在网站上公布的六部委的简单版《通知》显示,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六部委说‘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这个‘纠正’就有裁量空间了。”一位低速电动车企业人士表示。另外,下发到地方的文件中,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外,还特别提及到要待国家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及规定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从正式下发到地方的文件表述来看,虽然对整个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发展不提倡,但并没有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整个政策思路是“政策引导、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过度”。
“三个‘一批’”重新获确认
对低速电动车企业而言,最大的福音在于其再次肯定了此前确认的“三个‘一批’”发展思路。在六部委联合下发到地方的文件中,在第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中明确写道:要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总体思路,加快制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加快研究提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税费、保险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具体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
自2011年从第一部《新能源产业规划》中被删除相关内容后,低速电动车的“无主”状态已经持续了近8年。由于行业标准、准入制度、市场规范等一系列上层制度建设的缺失,才使得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而“三个‘一批’”正是这背景下提出的针对低速电动车发展的思路。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2015年底,工信部报送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立项申请,国标会于2016年4月向社会公开征求立项意见。
2016年10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低速电动车“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务院领导同志已批示同意”。并透露,“升级一批”的问题已得到解决。目前工作重点主要在“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我部认为尽快制定低速电动车产品技术标准,是‘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的基础”。
(责任编辑: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