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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消协约谈电动车经营者

时间:2018-03-14 11:43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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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份,河南洛阳刘女士从江淮新能源洛阳弼凯店购买了一辆知豆电动汽车。可是刘女士发现汽车充不满电,紧接着,她又发现第一次免费保养单被撕掉了。她觉得自己买的不是新车,是辆旧车。随后她将问题反映给河南洛阳市消费者协会。
 
  2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就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市场出现的消费纠纷问题,约谈了洛阳弼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敦促其重视消费者诉求,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对于此事件,弼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方解释是,把保养手册第一联提前撕掉,提前做上,因为消费者做汽车首保的时候是免费的,并且刘女士也了解这个车是已经上过牌照了。他们公司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都是新车,但走的是二手车流程,所有新能源汽车销售都是这样。”从购车合同上来看,在购车时刘女士的这辆新能源汽车不仅有车牌,而且车主并不是刘女士本人,真正的车主是被标注为公司员工的任某。对此,弼凯汽车负责人表示,是上线公司为了拿郑州补贴而找的一个类似上牌的人。虽然购车合同约定,一年后将过户该车,但上面却没有任某的任何签字。
 
  约谈会上,洛阳市消协强调了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第一责任人意识,就该案引发的系列问题与经营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为、化解消费纠纷。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洛阳消协律师团法律专家及汽车维权专家分别从法律角度和技术层面进行了专业分析,对被约谈人提出了整改建议。通过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对待此次约谈,按要求提供相关新能源电动车辆经销资质证明,并针对电动车销售中引发的消费纠纷分析原因、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尽快化解消费纠纷。
 
  同时,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近年来,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逐渐扩大,但由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着产业链不完整、法律依据不足的现象。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中,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正规企业,如对经销商提供的购车合同有异议的,一定要三思而行,切莫冲动消费导致日后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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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电动汽车 充电 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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