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奇股份发布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天奇股份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
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黄伟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89,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2,465,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753,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黄伟兴与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招信智赢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08,60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3%。黄伟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超过42,064.19万股。按发行4000万股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82%,黄伟兴仍保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关于本次发行的目的,天奇股份表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锂电循环业务护城河;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服务汽车全生命周期;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2022年,天奇股份营业收入4,351,216,382.74元,同比增长1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483,496.42元,同比增长31.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605,322.99元,同比减少38.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6,374,396.76元,上年同期91,246,755.77元。
2023年第一季度,天奇股份营业收入748,660,079.22元,同比减少2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843,871.04元,上年同期89,125,157.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7,395,984.77元,上年同期77,974,323.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78,821.93元,上年同期-106,355,033.24元。
(责任编辑: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