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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新强标拟明年报批

时间:2018-11-29 11:24来源:电池中国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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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动力电池新强标拟2019年报批,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发布到2020年7月1日属于过渡期第一阶段,对新申请型式批准车型生效;2021年7月1日属于过渡期第二阶段,对已获得型式批准车型生效。
 
       近期,有业内人士根据国标《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具体条款,对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与新强标的切换工作、新强标发布带来的认证申请变化,以及重点条款理解和判定一致性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探讨。
 
      新强标电池单体试验取消跌落、针刺、海水浸泡、高海拔
 
       在电池单体试验方面,新强标较GB/T31485-2015标准有所宽松。新强标中,过放电删除了“不漏液”;过充电规定“以?(A)以上电流进行充电,达到终止电压的1.1倍或SOC115%后,观察1h不爆 炸、不起 火”;温度循环删除了“不漏液”;挤压规定“挤压速度:2mm秒以下,挤压程度:电压0V,变形量15%,挤压力100kN,挤压力为样本重量的1000倍,不爆 炸、不起 火”;跌落、针刺、海水浸泡、高海拔等试验全部取消;外部短路、加热试验标准不变。
 
      新强标电池包试验取消翻转、跌落,新增热扩散、过电流保护
 
       在新强标中,电池组或系统机械安全性测试取消了“翻转”和“跌落”项目,电池组或系统的环境安全性测试新增了“热扩散”项目,电气安全性和系统保护测试新增了“过电流保护”项目。
 
      电池单体和电池包统一为一个标准
 
       到目前为止,电池安全标准有两个标准。分别是规定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安全要求的GB/T31485-2015和规定电池安全包要求的GB/T31467.3-2015。
 
       其中,根据GB/T31485-2015的规定,电池单体的制造商需要接受试验和获得认证;根据GB/T31467.3-2015的规定,部分OEM(代工)需要接受验证和获得认证,并且根据电池单体领域和电池包领域的分类,来合理地获得认证。(注:此类OEM不直接生产电池单体及模块,都由供应商生产。)
 
       新的标准规定把电池单体领域和电池包领域统一称为一个标准,这种情况下,过去零部件制造商和OEM根据责任区分获得认证的方法就变得困难起来,此类OEM的范围可能比较大。因此,关于新标准试验实施和认证获得的方法上,需要进行可行性探讨。
 
       供应商接受GB/T31485-2015试验获得认证,可视同用于搭载同一电池单体的车型认证,新强标规定能否沿用这一认证?因为电池包结构不同,分别需要电池单体和电池包的认证。但是,因为电池单体是相同的,是否有必要每次都实施电池单体验证?这些问题都还需要研究其合理性。
 
(责任编辑:子蕊)
文章标签: 动力电池 新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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