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和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
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旨在加强新能源车动力
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从而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2016年12月1日颁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落地文件,新颁布的《办法》强调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并保障不可利用残余物的环保处置。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与日俱增。2013-2017年,我国实现了新能源车的快速增长,新能源车销量从2012年的1.2万辆,到2017年的73.5万辆,实现了超过61倍的同比增长。随着新能源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的问题也日渐显露端倪。
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在5-8年,有效寿命则在4-6年,而电动商用车的电池寿命则要更短。这就意味着,第一批投入市场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基本处于淘汰临界点,从2018年开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将会来临。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推测,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2018-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20万吨,而到2025年这个数量有可能达到35万吨的规模。
挑战的另一面则是机遇,不同于传统铅酸电池,现在多数新能源车所采用的锂电池拥有较高的回收价值,尤其是在制造电池所需的锂、钴、镍等相关金属的价格当下,对退役的动力电池实现回收兼具环保效应和经济效应。据业内人士预计,仅在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市场规模就可以达到50亿元人民币。而到2020年之后,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规模将进一步增长,有望超过百亿元人民币。
同时,一系列政策的颁布也为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规范奠定了基础。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同时计划在2017 年完成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编码制度和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而在2017年7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三项新国标,将逐步建立起贯穿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标准体系。这三项国标均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而此次颁布的《办法》,则为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的规范再度加码。其中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目前,在政策利好、利益诱导及社会责任等多重动力驱动下,已有多家企业展开了针对动力电池回收的布局,其中既有比亚迪、CATL等动力电池主流企业,也有宁德时代、中航锂电、国轩高科等锂电材料企业和电池生产企业。而在2018年初,中国铁塔公司、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沃特玛、国轩高科、桑顿新能源等17家企业已签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将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共谋发展。
不过,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能否实现发展,还要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管能否顺利实现,毕竟在2015年国内报废的数万吨动力电池中,仅有约2%实现了回收再利用,如何将退役电池的回收与处理再利用已成为行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希望随着动力电池回收需求的爆发、政策的规范以及行业龙头的不断布局下,动力电池回收的市场即将打开,而随着动力电池回收体系的建立,整个行业也将逐步趋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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