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能源车本地里程比例低于60%或取消补贴

时间:2017-11-11 16:36来源:陕西新闻网 作者:刘望
点击:

  今天(11月10日),西安市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暂行规定,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及车辆,按照规定经过审核备案后,可以享受西安市给予的财政补贴政策。享受补贴后在西安市行驶里程比例低于60%的车辆将扣减补贴。
 
  企业应为新能源汽车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并回收废旧电池
 
  按照规定,参与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汽车企业应符合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和企业的相关要求。西安市辖区以外的新能源汽车企业需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或指定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对销售西安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应实施必要的远程实时数据动态监控,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并能够实时将相关监控数据发送至平台,同时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责任由车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承担。
 
  乘用车质保期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 长期不在西安行驶将取消补贴
 
  对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质保期限,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的车辆或在西安市行驶里程占累计行驶里程的比例低于60%的车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减地方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取消或暂停地方补贴资金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标签: 新能源汽车 补贴 陕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电池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池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503204601
邮箱:cbcu@cbcu.com.cn
猜你喜欢
专题
相关新闻
本月热点
欢迎投稿
联系人:王女士
Email:cbcu#cbcu.com.cn
发送邮件时用@替换#
电话:010-56284224
在线投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