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池联盟网 > 闻说 > 政策 >

柳州新规:7月1日起两座新能源汽车可走公交专用道

时间:2017-06-30 15:38来源:柳州交警 作者:综合报道
点击:

  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落实,规范和加强新能源汽车道路通行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健康发展,将在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在推广应用期规范和加强柳州市新能源汽车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通告》对于新能源汽车号牌、保险购买、通行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重点包括八项内容:
 
  一、新能源汽车需向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申领车辆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试验用新能源汽车需在柳州市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取得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并按规定粘贴,有效期不超过90日。
 
  三、新能源汽车(包括试验用新能源汽车)必须按规定购买交强险。
 
  四、驾驶新能源汽车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在推广应用期内,准许两座新能源汽车在柳州市区道路设置的公交专用道内通行。
 
  六、在推广应用期内,两座新能源汽车不受柳江大桥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准许不分单双号通行柳江大桥。
 
  七、柳州市区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适当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施划专用停车泊位标线、设置专用停车泊位标志,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只允许新能源汽车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停放,其他车辆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处罚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驾驶人驾驶新能源汽车上道路行驶,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2020年)》(柳政发【2016】72号)、《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新能源汽车无论是对市民出行还是对社会经济发展都产生促进作用,柳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标签: 新能源汽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电池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池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503204601
邮箱:cbcu@cbcu.com.cn
猜你喜欢
专题
相关新闻
本月热点
欢迎投稿
联系人:王女士
Email:cbcu#cbcu.com.cn
发送邮件时用@替换#
电话:010-53100736
在线投稿
企业微信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