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2026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在北京亦庄开幕。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开幕式上给出了一组并置的表述:“稳妥有序扩大场景应用,审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加快自动驾驶重点场景规模化示范。” 同一段讲话里,他披露了两个关键数据: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超过70%,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已在特定区域上路通行试点。
“稳妥有序”“审慎推进”“加快”三个词出现在同一句话里,不是修辞上的平衡。它标记的是政策面对当前阶段的判断: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处于技术攻坚与商业化落地并行推进的关键窗口期”。窗口期的另一面,是几组尚未对齐的时间差——L2的装车规模已经以千万辆计,L3的准入仍停留在“特定区域”的试点阶段;车路云20个试点城市正在冲刺2026年底的验收节点,但商业化闭环尚未跑通;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进入发布实施的前夜,而标准的宣贯落地和监管能力建设才刚刚开始。“审慎”的真正指向,不是收缩,而是在这些时间差之间找节奏。
L2渗透率超过70%,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规模事实。2026年7月披露的数据显示,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达到70.5%,领航驾驶辅助(NOA)功能渗透率达到34.2%。这意味着组合驾驶辅助已经不再是差异化配置,而是主流车型的基配能力。
L3的进展则处在完全不同的阶段。2025年12月,工信部公布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长安深蓝和北汽极狐两款车型获批,分别适配城市拥堵和高速路段场景,在北京、重庆指定区域开展上路试点。2026年1月,30辆北汽极狐阿尔法S(L3版)驶上北京大兴机场高速等指定路段,启动规模化上路试点,截至10月16日累计运行里程超过15万公里。
15万公里放在L2的存量规模面前,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样本量。但它的意义不在里程本身,而在于L3的规则验证正在用真实道路数据回答一系列L2阶段不需要回答的问题:系统在特定条件下接管驾驶任务时,驾驶员的状态如何被监测、事故责任如何在系统与驾驶员之间切分、车辆在ODD边界处的退出机制是否可靠。这些问题在L2框架下不存在——L2的责任主体始终是驾驶员,系统只是辅助。L3的准入试点之所以必须“审慎”,是因为每一次放行都意味着责任主体的局部转移,而这个转移需要法律、保险、监测和召回体系的同步就位。辛国斌所说的“对产品本质安全、系统可靠性、跨域协同治理和国际规则对接,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向的正是这套制度基础设施的成熟度,而非技术本身。
辛国斌讲话中“深入实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表述,落在了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2024年7月公布的20个“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24至2026年,2026年底是验收节点。
验收压力在投资数据上留下了痕迹。2026年为完成验收,北京、天津、扬州等城市释放了多个亿元级招标项目,北京密云、怀柔、门头沟、大兴、房山五区的车路云新基建投资估算8.35亿元、建设规模630平方公里。但市场整体呈现的是“项目数量增长、投资规模收缩”的反差:2025年项目数量同比增超20%,市场规模同比下滑超30%;受地方财政压力影响,资源高度向国家级试点城市集中,试点城市投资占比达到87%。
更值得关注的是试点城市的分化。第三方研究报告将20个试点城市划分为三类:主动探索运营模式的“实用型”、盘活存量硬件的“整合型”、以及主要为赶验收节点而建设的“被动建设型”。第三类的存在,说明部分地方的车路云投资是由考核节点而非商业需求驱动的。车路云一体化的初衷是让路侧感知和云端调度弥补单车智能的盲区,但如果路侧设备建成之后没有足够的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接入、没有可计费的服务场景、没有稳定的运营主体,已建设施面临的不是“能不能用”的问题,而是“谁来运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证券日报2026年7月的报道引述业内人士的判断很直接:行业尚未形成完整商业闭环,核心症结在于全场景商用化落地条件不足,项目缺乏稳定收入来源。
辛国斌把“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放在“稳妥有序扩大场景应用”的框架里,而不是单独作为基建任务来强调,逻辑上是一致的:车路云的节奏不应该由验收日期决定,而应该由有多少车真正需要路侧协同、有多少场景能够形成付费闭环来决定。
讲话中关于标准的表述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措辞:“抓好自动驾驶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落地,加快自动泊车、运行监测、数据安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宣贯落地”意味着标准文本的制定阶段正在收尾,接下来的任务是让企业理解、执行、接受监管核验。
时间线支持这个判断。《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6年2月公开征求意见,4月截止。2026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推进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推动自动驾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自动驾驶仿真试验方法标准发布实施,同时加快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融合定位、自动泊车系统等标准制定。标准体系的骨架正在从“有没有”转向“够不够细”。
但“宣贯落地”的难度不在于标准文本的科学性,在于执行端的监管能力。L3准入试点目前只在北京、重庆的指定区域运行,监管方需要建立对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测能力、对ODD边界遵守情况的核验能力、以及对系统退出时驾驶员接管及时性的评估能力。这些能力不会因为标准发布而自动到位。辛国斌同时提到“加快运行监测、数据安全等重点标准研制”,说明监测手段本身的标准化仍在进行中。标准是准入的前提,但标准的执行能力才是准入节奏的真实约束。
讲话中“深化跨界协同融合”和“推动汽车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的表述,放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框架下看,有具体的制度含义。
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瞿国春在9月的解读中把这个问题说得比较透: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兼具工业产品、道路交通工具、网络终端、数据平台等多重属性,分别对应不同的监管传统和部门职责,单一主体难以实现全域有效治理,需要“从各管一段向协同共治转变”。一个L3车辆在路上运行,涉及工信部(产品准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运营管理)、网信办(数据安全)等多个部门的职责交叉。准入试点之所以“审慎”,部分原因在于跨部门协同机制尚在磨合:一个车型获得产品准入许可,不等于它在所有运营场景中的责任规则都已经清晰;一个区域被划定为试点范围,不等于跨区域通行、保险理赔和数据调取的标准已经统一。
五部门在车路云试点通知中提出的“跨域互信互认机制”和“跨部门数字证书互认体系”,指向的也是同一个问题:如果车辆在北京获得准入、在上海运营,两地的路侧设备标准、数据格式和监管接口能否互认,决定了L3的“特定区域”能否扩展为可复制的运营网络。辛国斌把“跨域协同治理”列为智能网联汽车走向真实场景后的四个更高要求之一,说明政策面清楚,下一阶段的瓶颈不在单车技术,在制度接口。
“加快自动驾驶重点场景规模化示范”这句话的分量,取决于“重点场景”被如何定义。
L3准入试点目前覆盖的是城市拥堵和高速路段两个场景,北汽极狐的30辆试点车辆在北京大兴机场高速等路段运行。这两个场景的共同特征是相对结构化:高速路段交通参与者类型单一、ODD边界清晰;城市拥堵场景车速低、系统决策的容错空间相对较大。它们是L3从封闭场地走向开放道路的合理起点,但它们的规模化复制价值受限于场景本身的边界。
如果“重点场景”向港口、矿区、物流干线、园区接驳等B端或G端场景延伸,商业逻辑会比乘用车零售更早成立:车队运营方对成本敏感、对技术容错度相对更高、运行路线可控、数据闭环更容易建立。辛国斌讲话中“推动汽车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的表述,暗示的正是自动驾驶从“卖车”逻辑向“运营”逻辑的延伸。L2的70%解决的是消费者对辅助驾驶的接受度问题,L3的规模化示范要解决的是系统在特定场景下替代驾驶员的经济性和可靠性问题。两者的衡量标准不同,政策工具也不同。
辛国斌把当前定义为“技术攻坚与商业化落地并行推进的关键窗口期”,这个判断的底色是乐观的:技术已经走到了可以商业化的门口。但“审慎推进”和“稳妥有序”的同时出现,说明政策面同样清楚,门口的台阶还没有全部铺好。
接下来值得跟踪的指标,不是L2渗透率能不能从70%继续往上走——那是一个已经越过临界点的趋势。真正有信息量的变量是三个:L3准入试点从北京、重庆的指定区域扩展到更多城市和更多车型的时间表,以及扩展过程中跨部门协同机制是否形成了可复用的流程;车路云20城验收之后,那些“被动建设型”城市的设施是被整合进运营体系,还是进入运维缺位状态;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后,监管端的数据监测和核验能力能否支撑准入节奏的加快。这三个变量共同决定“审慎”会持续多久,以及“加快”会在什么条件下发生。窗口期不会自动兑现,它只对准备好的制度体系兑现。
(责任编辑:国庆)
事关智能网联汽车与自动驾驶,两项系列标准发布2026-03-30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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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相关标准公开征求意见2025-09-18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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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专利全球第一,无人驾驶领域占六成2017-09-2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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