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时间:2026-04-07 13:52
来源:未知
作者:子蕊
点击:
次
4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其中提到,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和《〈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回收网络、技术、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完善本地区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模式。
支持供销合作社所属研究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锂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推广应用。鼓励供销合作社等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加强锂电池规范回收和安全处理的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规范移交锂电池。
(责任编辑:子蕊)
文章标签:
作者:子蕊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bcu.com.cn/kashuo/lsc/2026040745489.html
看完这篇还不够?如果你也也是同行业需要发布您的新闻报道,请
戳这里 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电池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池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503204601
邮箱:cbcu@cbc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