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研发平台想要真正起到合众家之力提升国家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必须解决好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如何恰当地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以及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都是动力电池研发平台能起到作用效果的关键所在。
2月25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指出,动力电池技术的进步决定了整车的性能、质量、安全等各方面成败,工信部联合了行业内外九家企业,目前已经投入5亿元资金,正在组建动力电池研究院或者动力电池研究研发平台。
为何只有九家企业组成动力电池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内的企业如何分工合作?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研究中心的相关领导、专家及企业负责人。
■平台成员分工合作
动力电池研究平台是凭空诞生的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介绍说:“工信部部长苗圩所说的动力电池研究院或研究平台是以2014年创建的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为基础组建,目前仍然以国联9家企业为资本纽带进行研发和创新工作。后期将不断拓展高校、企业、研究机构。”
许艳华进一步告诉记者,研究中心内的企业是分工合作的关系,研究中心充分利用各家企业所长,他们在各自擅长的领域独立完成研究任务;随着动力电池研究中心建立,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便启动,他们研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参与方都共享知识产权。
建立动力电池研发平台是为了进一步推进产业化,许艳华说:“研究中心的每项成果,参与研发的企业拥有优先使用权。”
据了解,组成国联汽车电池研究院的九家企业分别是有研硅股的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与一汽、东风、上汽、长安、北汽、广汽、华晨等7家整车生产企业以及天津力神电池股份公司,他们按照一定的资金比例共同投资组建。这些企业会如何分工合作?研究进展如何?研究成果又会如何分享?
■企业担忧分工合作程度
在九家企业中,只有天津力神一家电池生产企业,记者首先致电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秦兴才了解研究中心进展状况,得到的反馈是:“研究中心会继续邀请相关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参与,具体工作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导、协调。”
记者随后陆续致电国内几家大型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想了解他们是否接到邀请或者申请加入技术研究中心?
一家电池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邀请,但并不想参与其中。他对记者道出了他的顾虑,“企业间存在竞争关系,这样的合作深入到什么程度?我们确实不好把握。”“研发是一件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企业之间若不能通力合作,其结果恐怕很难尽如人意。”张先生有些担忧地表示,“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企业暂时不想加入研究中心,待时机成熟再议不迟。”
张先生的顾虑并非个例,记者致电另一家电池企业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组建研究中心的意图是什么?,我还没有弄明白。”
张先生认为,对涉及民生、安全的产品,国家可以采取强制的方式进行管控,但动力电池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工业品,这样做类似于计划经济,不利于市场竞争。“由于各家企业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很难真正达到利益趋同,极有可能形成‘联而不盟’的状况。”他们的担忧并不是个案,记者致电其他企业,他们也表达了相同的担忧。至于具体分工合作细节和工作进展的情况,他们均没有答复。
■老股东与新进入者有利益冲突
作为国家级的技术创新中心,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将吸收更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入,一个新的棘手问题又出现了,一位业内人士说:“研发中心已有九家股东企业,新加入者必然摊薄原有股东的权益,使得他们的利益受损。”
对于这个问题,这位人士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他说:“在分享最终研究成果方面,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股东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新进来的企业可以追加投资,成为研究中心的新股东,最后根据投资额的多少对研究成果按比例拥有,若想进行产业化应用,可以从其他股东手中购买其余比例;二是新进入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可以成为研究中心成员,一起参与新技术的研发工作,从研究中心获取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归研究中心股东所有,参与研究的相关单位获得相应报酬。”
这位人士表示,不解决新进入者与老股东的利益冲突,研发中心难有大作为。
■研发成果难以预料
在刘先生看来,研究中心内的企业是各自深入研究还是合作开发下一代电池也是个问题。“若各自深入研究,研究中心的合作意义则不大;若合作开发,各自需要贡献出自身的技术和专利,如果贡献出自身的技术和专利,未来如何共享成果?这关系到利益分配。”
一位接近研发中心的人士告诉记者,一汽、上汽等9家企业是研发中心的股东,研发成果最终将由这些企业共享,然而,仅有天津力神一家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整车企业将如何使用共享成果呢?面对这个问题,这位人士笑而不答,记者接着追问平台内的整车企业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研发成果的共享会有哪些问题?研发效果又会如何?面对记者连珠炮似的提问,该人士一直笑而不语。
业内另一位动力电池专家王先生对研发中心的成果表示了一定的担忧,他说:“5亿元资金用于研发动力电池技术,投入的资金额并不高,从全球范围来看,新技术的突破都是巨额资金‘堆’出来的,研发中心恐怕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为了进一步阐述观点,王先生举了几个例子,他说“上汽未来五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将投资200亿元、长城募集118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研发、试验和生产、北汽新能源20亿元投资,不足一年消耗殆尽,每家想在新能源汽车上有所作为的企业各自‘砸’入几十、上百亿元进行研发、生产,动力电池研究中心仅投入5亿元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呢?”
王先生补充说,科研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持续投入,稳定的资金来源也是研发的基本保障,研究中心内的企业是否具备长期投入的能力也很关键。
许多人对研究中心持怀疑态度,利益分配和知识产权如何分享是他们的最大顾虑,动力电池研发平台想要真正起到合众家之力提升国家动力电池技术水平,必须解决好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如何恰当地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以及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都是动力电池研发平台能起到作用效果的关键所在。
【一家之言】不能忽视核心利益谈理想
为了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向纵深发展,在汽车领域尽快缩小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工信部联合了行业内外九家企业组建动力电池研发平台,组建这个平台很有创意,设想也很不错,参与企业研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共享知识产权,也拥有优先使用权。然而,笔者与多家企业人士聊到此事,他们要么闭口不谈,要么把话题岔开,也有企业人士说:我们接到了邀请函,不太想参加这个平台,先观望一阵再说。
动力电池研发平台从国联汽车电池研究院演变而来,当初组建时,只有一家电池企业参与,另外7家整车企业以及一家科研单位,令人好奇的是,为何只有天津力神一家电池企业参与进来?如今这个平台更大了,可以施展“拳脚”的余地更大。然而,笔者与多家大型动力电池企业聊到此事,他们的积极性并不高,各自考虑核心利益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国确立发展新能源汽车之后,很多企业在动力电池的研发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各自掌握了一定的核心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加入到平台之中,核心技术共享到什么程度,确实不好拿捏。另外,新进入者与原有股东如何利益再平衡?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另外,他们对这个平台的信心不足也是一个因素。
纵观韩日等电池企业的发展,每家企业在动力电池的研发上已经投入了10多亿美元,国内新组建的动力电池平台投入5亿元,显得金额太少。
组建动力电池研发平台遇到的问题与当初建立电动汽车联盟有点类似,不少企业加入进来,但是观望者居多,等着分享其他企业的经验与成果,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笔者以为,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核心利益上着手。动力电池研发中心成为一个真正的技术研发实体,从事动力电池基础研究,加入平台的企业成为大股东。但是,研发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动力电池研发中心,股东企业想用研发成果,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用较优惠的价格购买,非股东企业如果想使用,则要全额支付技术专利费用。
无论是电池企业还是整车企业,在动力电池的生产及使用上并不一致,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完成基础研究之后,各家企业在此基础上进行应用开发,他们应用开发的水平高低将接受市场的考验。
组建动力电池研发平台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设想,但是,不能忽视核心利益分歧,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期待动力电池研发平台早日结出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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