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5年6月大力开展废
电池回收工作以来,回收普及面逐渐推向全市范围,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回收总量有了显著的提升。
一季度回收量明显增长
截至2016年3月底,深圳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的3100个单位和小区中设置了共11800个废电池专用回收箱,回收量逐步提高。其中2015年共回收约23000公斤,2016年第一季度已回收约10000公斤,累计回收约33000公斤。
废电池有了稳妥去处
2012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以来,鉴于目前废电池回收技术日趋成熟,并且市民参与废电池回收热情较高,再加上废电池分类回收利用有利于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因此我市明确把废电池列为有害垃圾,但是由于废电池分类回收的网络仍不健全,末端处理未有效解决等问题,废电池回收工作未能取得突出成效。
2015年6月5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废电池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1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废电池的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分工协作共同开展。
2015年8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与相关企业签订协议,委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收运处理各区分类收集点批量汇集的废电池.深圳市民家中的废电池从此有了安全的去处。
回收仍需市民齐动手
尽管深圳市的有害垃圾回收已经迅速开展起来,但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现在的玩具、遥控器以及手机等各类手持终端均需要使用电池,据测算,深圳废弃电池全年家庭产生量超过2000吨。目前的回收量只占了其中的一小部分。
下一步,深圳市将加大回收覆盖面,计划新增3000多个单位和小区设置16000余个废电池专用回收箱。在3000多个单位和小区中设置11000余个废灯管专用回收箱。市垃圾分类中心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各小区物业、深圳市居民能够重视有害垃圾的回收工作,不仅让现在的深圳、还要让未来的深圳更干净、更美丽。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