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志明 北京报道) 12月11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披露了修改后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根据该报告书,易事特拟支付现金29亿元购买太阳能光伏企业宁波宜则100%股权的计划不变。
易事特此次收购宁波宜则可谓是一波三折。
从今年7月12日起,易事特股票就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处于停牌状态。然而8月4日,易事特披露了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长何思模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已被证监会双双立案调查。
一时间,坊间纷纷传言易事特是因“10送30”乱象被查,甚至可能因此而退市。易事特在其公告中也表示,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8月8日,身处舆论漩涡中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正在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标的资产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当日易事特还发布了另外一则公告,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似乎表明董事长何思模被立案调查并没有影响到此次资产重组。
9月25日晚间,易事特再一次公布了此次重组的更多细节。易事特首次披露了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宜则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可见,此前在光伏领域着力布局逆变器、光伏电站的易事特称,希望通过此次并购,进入光伏产业链的电池、组件环节。
11月11日,易事特正式公布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拟支付现金29亿元购买宁波宜则100%股权。报告书显示,宁波宜则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生产基地位于越南,通过全资子公司越南光伏、越南电池开展主营业务,其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光伏制造商,产品最终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地区。易事特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宁波宜则积累了丰富的海外客户资源,如收购成功则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全球化布局的脚步。
报告书中还显示,易事特与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和宁波朝昉分别签署了的《股权购买协议》,购买其持有的持有的宁波宜则32.13%、21.42%、9.45%和 37.00%的股权。
然而,11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易事特下发了一封问询函,令易事特的此次重组再一次受阻。深交所在问询函中对报告书的一项细节产生了质疑:交易对手方宁波朝昉于2017年7月28日受让宁波宜则37%股权,股权转让估值为29亿元,与宁波宜则本次交易估值一致。深交所令易事特补充说明宁波朝昉平价转让股权的原因。问询函中还对宁波宜则的部分经营数据进行了质疑,要求易事特作出合理的说明。
对此,易事特称,由于宁波宜则主要经营海外业务,部分问题涉及个别境外国家或地区实地核查,公司预计无法在年11月23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股票继续停牌,待回复重组问询函后,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12月11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改稿),同时还公布了对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回复中称,易事特原计划发行股份购买宁波宜则股权,宁波朝昉收购宁波宜则37%股权主要原因为促成本次重组,解决宁波宜则股东流动性及财务投资退出诉求。后由于客观原因,交易方案变更为现金收购,考虑到宁波朝昉持股时间短,而且交易各方已对宁波宜则的估值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出于促成本次重组的目的,经重组各方充分协商,宁波朝昉同意平价转让其持宁波宜则 37%股权。同时,为贯彻宁波朝昉的投资初衷,《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宁波朝昉将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认购私募可交换债券、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总投入金额为5.5亿元。
至此,易事特收购宁波宜则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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