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发布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派0.5元

时间:2017-06-16 14:57来源:中国电池联盟 作者: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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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志明 北京报道) 6月15日获悉,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如下。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249,5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378,249,59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67,374,389股。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567,374,389股摊薄计算,公司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656元。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2001年由汕头市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有30年的蓄电池制造经历,2012年在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以人类社会从化石能源时代向可再生清洁能源时代转换和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计划为战略出发点,在高端电池制造的基础上,将主营业务往清洁电力产业链和新能源车辆产业链方向拓展,形成了集科研、设计、制造、销售和运营为一体的清洁能源全生态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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