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5亿辆,工信部起草规范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时间:2024-04-07 14:10来源:IT之家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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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研究起草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告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表示,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当前全社会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 3.5 亿辆,2023 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 4228 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电动自行车行业还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
 
  《规范条件》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分为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监督和管理、附则等 9 部分 31 条内容。《公告办法》分为总则、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监督管理、附则等 5 部分 17 条内容。
 
       附《规范条件》值得关注内容如下:
 
  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
 
  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 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
 
  鼓励企业对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金属料件切割、弯曲、焊接、电泳设备或生产线,焊接自动化率达到 70% 以上,鼓励采用自动焊接机器人。
 
  企业应具有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底盘测功机、车架振动试验机、步入式环境试验箱、磁粉测功机、绝缘耐压测试仪、充电器测试仪、控制器测试仪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 100 万元。
 
  企业或所属集团应具有循环充放电测试仪、涉水试验池装置、针焰试验机、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灼热丝测试仪等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应具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过充切断、互认协同充电等必要检测能力。
 
  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 10 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2%。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
 
  企业应加强经销商管理,督促经销商抵制提高蓄电池电压容量、解除限速等违规篡改行为,为消费者提供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并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蓄电池。企业搭配电动自行车整车销售或赠送的乘员头盔应符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
 
(责任编辑:子蕊)
文章标签: 电池 电动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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