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止新建铅蓄电池制造及加工处理中的旧电池拆解回收

时间:2019-09-17 09:35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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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制造业方面,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新建(3843)铅蓄电池的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方面,禁止新建和扩建:(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的拆解旧电池回收。
 
      据了解,《目录》落实“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及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做加法,在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方面提出比国家更严格的要求。
 
     《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编制。《目录》中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其中,禁止类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明时间的现有产能要按期限退出;禁止类包括6大门类、18个大类、19条管理措施。限制类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包括两大门类、5个大类、5条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子蕊)
文章标签: 电池 铅蓄电池 拆解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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