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河南郑州新建小区每户至少1个电动车充电位

时间:2018-06-10 11:11来源:中国电动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点击: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修订版)》已经郑州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新版《技术规定》从去年7月启动编制,共6章35小节240条,相比2013版,删除14条,修改85条,新增条款78条,以“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品质”为主体目标,广泛参考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先进规划经验,吸收成都、武汉、长沙、合肥等“新一线”城市的管理理念。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住宅汽车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原来的2%提高到10%;大型公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同步建设比例由10%提高到15%;工业和物流仓储项目按照10%的比例同步配建机动车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条款规定:新建小区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使用。新建大于2万㎡的商场、宾馆、医院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中应配建不少于15%的充电车位。
 
(责任编辑:子蕊)
文章标签: 电动汽车 充电位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电池联盟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电池联盟)”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QQ:503204601
邮箱:cbcu@cbcu.com.cn
猜你喜欢
专题
相关新闻
本月热点
欢迎投稿
联系人:王女士
Email:cbcu#cbcu.com.cn
发送邮件时用@替换#
电话:010-56284224
在线投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