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中国的充电桩数量将满足500万辆
电动车的需求,此前,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推广,一直陷在“先建充电桩,还是先发展电动汽车”的怪圈中。
一直以来,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因为充电设施的布局跟不上而限制了发展。这一情况,有望在五年后得到改善。
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报道,由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草稿已经完成,以到2020年实现500万辆电动汽车发展目标来计算,将来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
按照市场普遍公认的价格,以充电桩均价2万元/个,充电站300万元/座计算,这一政策将刺激出又一个千亿市场。
这几年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推广,一直陷入在“先建充电桩,还是先发展电动汽车”的怪圈中。因充电设施的不完善,不少消费者对电动汽车“想买又不敢买”。
根据赛迪顾问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中国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保有量超过了12万辆,但中国市场上,建成的充换电站不到800座,交直流充电桩仅为三万多个。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配比超过4:1,而标准的配置应该为1:1。
“这一指导性文件,提出了充电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的要求,这就解决了之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论,对于电动汽车市场是绝对的利好。”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研究员曹寅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此前,在住宅区内建设充电桩,涉及当地供电系统、用地规划、物业管理等多方协调。该《指导意见》明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该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此外,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在配套电网接入服务方面,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电网企业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限时办结。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在财政价格政策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
《指导意见》表示,希望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
“上述目标、要求和做法,最后能否真正落地,还需要看后续出台的配套细则,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执行。”曹寅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该《指导意见》是纲领性的文件。
曹寅表示,配套文件设计众多细则,比如充电桩上游融资模式如何建立,建设过程中施工要求、充电桩标准如何统一,如何与国土资源部、城市管理部门协调,以及建完后电价的标准如何制定等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准则。
举例而言,指导意见其中表示,国管局、国资委要分别指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但问题是,这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充电桩,谁来投钱,是国家去投还是开放市场让民企去管理和运营?这些问题都得需要之后再明确。”曹寅说。
此外,为了促进充电设施的发展,该指导意见涉及了多个国家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多部门的协调难度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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