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又批复了第二批推广城市名单,包含12个城市或区域,云南省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城市群入选,云南省将在滇中产业新区打造汽车产业园,以昆明市为试点,2015年前,建成2座充电换电站及300个充电桩。
2015年新能源车年生产能力达1万辆
据了解,云南省的配套政策有《云南省关于促进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昆明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以纯电驱动为
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方向,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柴油发动机汽车,发展其他形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内燃机汽车。依托省内企业,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培育2—3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整车生产企业。力争到2015年,我省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年生产能力达1万辆,其中,
新能源汽车1000辆;到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年生产能力达3万辆,其中,
新能源汽车3000辆;引进和培育1—2户节能与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实现节能与新能源乘用车零突破,到2020年实现节能与新能源乘用车年产销5万辆规模。
在滇中产业新区打造汽车产业园
《意见》指出,将在滇中产业新区打造汽车产业园,入滇投资企业优先入驻,引导省内整车和零部件制造企业入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汽车产业园建设,以整车制造为龙头,突出节能与新能源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壮大配套产业,构筑产业集群。此外,将引进1—2户实力较强的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利用其先进动力、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尽快实施一批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引入大企业集团的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车型,支持知名汽车企业到云南投资建设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
云南省将以城市公交为重点,开发新能源客车,围绕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用车,开发新能源旅游专用车。培育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云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争取
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加快锂离子
电池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金属燃料
电池客车产业化生产。支持省内客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尽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大中型客车。
以昆明为试点 建成300个充电桩
《意见》明确,将在昆明市试点基础上,在曲靖市、玉溪市等有条件的城市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公交、出租、市政环卫、邮政用车;在旅游城市、重要旅游线路、重点景区、校区、园区,试点运行混合动力、纯电动和替代燃料旅游客车、观光车、固定线路校车;支持成立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配套建设
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充电换电站、充电桩、加气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
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服务系统。
记者了解到,昆明市自2009年被列为第一批13个开展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至今,已推广
新能源汽车1000辆,每天节约燃油5000升。由昆明市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高原地区
新能源汽车运行考核及适配技术研究”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昆明的高原特色和开放模式,得到了上述部委的高度肯定。成立了由昆明理工大学、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昆明市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产学研联盟”,建立了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高原型
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基地”等6家
新能源汽车研究开发基地。由昆明市承担的“高原地区
新能源汽车运行考核及适配技术研究”课题(国家863计划),早在一年前就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得专家的高度评价,昆明初步建成了全国首个“高原节能与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
云南省将以云南电网公司为主,以昆明市为试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换电设施,2015年前,建成2座充电换电站及300个充电桩。2015年后,加大充电、换电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根据发展需要,在昆明市和其他推广使用
新能源汽车的州、市建设相应规模和标准的充电、换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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