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澄清:山东低速电动汽车试点不属实
9月24日,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杨少军对外透露,工信部已初步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国内首个推广
试点省份。这一消息的传出,令在政策外游走多年的低速电动汽车企业似乎又一次看到了“转正”的曙光。
的确,随着低速电动汽车在局部地区“市场化”快速推进,近年来不乏支持者。10月18日举行的“2013年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陈清泰表示:“现在在山东、浙江一些二三级城市和城乡交界处,悄然兴起了与美国的‘邻里车’非常相似的小形四轮低速电动汽车。这种车有人愿意生产,有人愿意消费,不需要政府补贴。如果我们尊重市场的选择,政府加以疏导,在其质量逐步提高的大趋势下,低速电动汽车很快就会形成一个较大的产业。”
但在同一个场合,来自我国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工信部的几位领导却并“不认同”这一产业,而且否认了“示范运营”一说。市场追捧和政策冷遇之间的强烈反差,令低速电动汽车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闸口难开
“山东低速电动汽车初步获得
试点运营的新闻前几天我也看到了。”10月17日下午,工信部工业司汽车处副处长苏怀山向记者表示,“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转正现在看来还不太可能,我们汽车处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可能只是在和工信部的某位领导私下交流中对方理解的偏差。”
10月18日,记者向工信部工业司汽车处处长钱明华再次求证。而他的回应和苏怀山基本一致:“低速电动汽车这种产品很多环节没有满足基本的汽车产品标准,所以获得政策和法规上认可是不太可能的。”
两位主管我国汽车产业的工信部领导对低速电动
试点运营的消息相继否认,使得“低速电动转正”消息的可信性大大降低。
山东叫好要政策
据了解,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不是以传统轿车为原型,而是多以高尔夫球车等为原型发展而来的简易四轮纯
电动车。
由于这类车型在制造低廉、使用环节简易的优势下,在我国一些城镇和乡村备受消费者青睐,其中这一产发展最具代表性的地区当属山东省。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山东全省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的当年销量达到了8.33万辆。尽管销量一路攀升,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的设定,时速低于80公里/小时的电动汽车无法上牌上路的规定,将这一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产业划出了政策序列之外。
虽然一直未受中央相关部门的认可,但是山东省当地对于低速电动汽车这一产业却持积极鼓励的态度。2012年,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到2015年,我省低速电动汽车规划目标为30万辆”、“支持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尽快达到国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公告资质,采用新能源动力
电池发展纯电动乘用车”等信息。
而此次低速电动汽车运营
试点获得工信部初步同意的消息,也正是由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对外透露的。某新能源汽车分析师曾向记者表示:“可以说近几年山东省在推动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上不遗余力,几次向上要政策,为的就是能够率先获得政策认可。”
市场与标准的博弈
“低速电动汽车近几年虽然在产品研发上开始有起色,但和真正意义上的汽车相比,性能和安全还是有一定差距的”9月份,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向记者分析,“要想获得相关部门资质认可,就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过公安部核准’的规定,产品质量过关是低速电动汽车转正的前提。”
尽管在多个主管部门领导看来,这一产业在产品质量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对于低速电动汽车在我国发展的前景,也不乏看好者。
记者了解到,除了上文提到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论”的代表学者陈清泰之外,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杨裕生等多位汽车领域的前辈也是低速电动汽车的拥护者。而他们给出的解释共同之处都是,市场的认可是低速电动汽车未来实现产业化的有力佐证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