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
据报道,2011 年 10 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由于授信到期,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确保公司各矿区和各企业矿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勘探和采矿剥岩的有序开展,为后续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公司在未来的一年期内(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拟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含存量贷款,其中:2500 万元为抵押借款)。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在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将及时回笼资金,按期付息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