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发布,按中央标准30%补贴
时间:2017-09-06 09:51 作者:综合报道
近日,泰州市发布的《2017年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显示,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30%核定给予补贴。
泰州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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