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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优先出台 直击动力电池回收难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猛发展,作为其核心部件的动力电池的需求缺口进一步扩大,动力电池产业的集中度不断提升,但也出现了产能过剩、技术难关仍待突破、电池回收利用仍存障碍等产业发展瓶颈。
 
  8月25日,2017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沙龙暨“联盟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召开。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20年我国将有约20万吨动力电池要退役。以后每年将呈几何级数增长,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是一场新的环保灾难。大家口头上都说电池回收很重要,但是能够落实很少,所以希望动力电池回收能落到实处,以此促进行业进步。
 
  为改善此局面,专家学者以及企业代表在会议上围绕动力电池技术开发与性能优化、动力电池回收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2020年车用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20万吨
 
  2014年,在国家新能源政策和政策补贴的双重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呈爆发式增长,拉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繁荣。中国发展网执行总裁卢必成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不仅电动汽车全球销量领先,而且动力电池产量稳居第一。动力电池的使用期限为5~8年,这意味着从2018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动力电池报废高峰期。根据预测,到2020年,车用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20万吨的规模,届时我国将有巨量废电池将亟待回收处理。”
 
  据了解,动力电池分为铅酸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电池等,由于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和性能具备比较优势,现已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选择。
 
  业内专家表示,动力电池作为电动汽车核心的零部件,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一批优秀的动力电池企业已经跻身世界动力电池行业前列。
 
  但是从动力电池行业发展来看,卢必成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行业整体产能结构过剩逐渐凸显,行业出现两极分化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问题,市场需求逐渐向优势企业集中。另一方面,未来动力电池市场对电池的成本、性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国家政策趋严,补贴减少,使动力电池企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重新“洗牌”。
 
  行业还不宜实行准入制
 
  当然,除了上述问题,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刘强看来,准入制可能会成为行业发展的“一道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在我国是一个完全新兴的行业,还不宜采取行业准入制。
 
  刘强解释了他的担忧,目前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类似于15年前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在2005年左右,我国只有3家试点拆解企业,但是2009年行业实行准入制后,突然从3家猛增到100多家,最后环保部确定了109家拆解企业。实行准入制,大家都在争准入的名额,新建企业很多,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产能严重的过剩,竞争非常残酷。现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生存比较困难,补贴资金不能长期到位,存在很多问题。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关注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很多,但是真正投入到行业的企业非常少,真正有规模的处理企业可能不超过10家。一旦实行准入制,可能就会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那样,造成产能过剩。”
 
  此外,在刘强看来,目前行业发展另一大问题是回收渠道。“我国动力电池处理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等方面,另外在技术上,和研发也是严重脱节的,难以采取有效的回收利用。”

  事实上,为了解决废旧动力电池处理问题,我国已经出台30多项产业政策,鼓励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明确了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承担梯级利用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但是小而散乱的制造方式,杂而多的尺寸规格,短而差的产品质量,在发展中仍然存在。”刘强如是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用户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资源强制回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也经注册审核成为第一批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团体用户,可以组织修订相关的团体标准,并在全国团体标准的信息平台上公布团体标准和发布的信息。
 
  刘强解释说,团体标准有的时候可能要优先于国家标准的出台,团体标准更适合于行业培育期的发展。为了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加快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成立了联盟的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前联盟已公开向动力电池行业以及包装行业广泛征求相关的标准意见。
 
  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
 
  伴随着动力电池行业迅速发展出现的是动力电池的回收问题。大量报废的电池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既会造成其中可再生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将不可避免地带来环境污染。目前,我国报废动力电池回收率不足3%,为改善此局面,业内专家在会上建议,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完善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我国已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了生产者作为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并于近期发布了动力电池标准化及回收利用的三项国标,对动力电池从设计到回收利用全过程予以规范。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强制性和细化的政策及标准来引导电池的规范化、规模化回收。
 
  ——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尚未建立,回收产业松散,需要加强上下游企业的沟通合作,联合开展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形成集中化的模式。
 
  ——提升回收处理技术水平。废电池的回收处理水平不高是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普遍存在的情况。为提高废电池回收利用率,需加强报废电池的拆解、测试和处理技术工艺水平及设备水平。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区汉成在会上也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研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与国外相比,国内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不断完善,政策落实不力,并提出四方面的建议:一是押金和奖励并行制度;二是布局回收网点建设;三是无害化处理成本转移;还有,就是生产商应基于资源回收面向产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