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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破获新能源汽车传销大案:以私募众筹为名诈骗17亿


  现在,私募、众筹等融资行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领域。而打着投资、融资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近日,贵州黔东南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涉嫌网络传销案。该涉嫌传销组织自2014年开始,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项目的名义,通过设立网上办公平台,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截止案发,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
 
  2016年4月份,贵州黔东南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些群众发帖对“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融资项目提出质疑。称这些项目动辄许诺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并夸大公司的发展业绩,让人难以信服。多人表示其亲属已投入不少钱,并深陷其中。该线索随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黔东南州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支队 吴增剑:一句话就是说投资这个项目利润比较高,那么对老百姓的这个诱惑力特别大,那么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么大的这个利润,所以我想去赚一把就这种。
 
  凯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胡京:他这个情况就属于那种夸大,就是夸大宣传的那个实际内容,就造成了群众就不明白真相,就有一种欺骗的思想在里面,然后被蒙蔽,然后就上当受骗,从而就参与在这个非法传销这个活动中来个。
 
  在调查中,“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的管理方东方财星、国宏金桥财星等公司及其核心人员马某某等人进入了警方的视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马某某等人除成立上述两家投资公司以外,名下还有中科泰能、国宏汽车、国宏金桥、因为所以餐饮等多家企业。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马某某等人以私募“国宏金桥基金”的名义,以投资3万元为一手的基本要求,发展会员募集资金,对外宣称投资其名下中科泰能镍碳电池等实体项目。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马某某等人又以“国宏众筹”的名义,以4.5万元的价格销售“因为所以咖啡”消费卡,并以每卡赠送国宏汽车30000元的股权积分为名,发展会员。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其投资的所谓实体基本没有形成真实产能获得利润。
 
  凯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钮洪德:它所谓的有什么生产基地啊,我们每个我们都落地调查,调查下来和它这个宣传的是有很大的这个差异的。有的地方甚至就是还是非常杂乱的,根本就达不到这个生产基地的条件。有的地方呢只是意向性的签署了一个合作协议,根本就没有这个真正的投资。
 
  警方调查后掌握,公司的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实际上就是人头费。
 
 
  贵州黔东南州公安机关于2016年5月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6月,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在北京、杭州等地将马某某、李某某等4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吹出来的国宏财富泡沫
 
  “蓬勃发展的实体项目,高额的投资回报”,马某某等人通过各种手段向投资者描绘着美好的所谓财富蓝图。警方表示,这种高调的宣传有着很大的迷惑性,是传销组织引诱人加入的重要手段。马某某等人所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所谓的蓝图只是他们吹嘘出来的财富泡沫。
 
  打开国宏基金和国宏众筹的宣传资料,门户网站、推介书、内部刊物一应俱全。宣传资料显示马某某本人拥有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院长、东方财星公司董事长、首都金融服务商会分会会长等众多或实或虚的头衔。翻倍的投资回报,动辄上亿元的项目销售前景醒目地出现在宣传内容里,吸引着群众的眼球。马某某本人也频繁出现在各种仪式活动现场,为拉拢会员站台助威。
 
 
  国宏金桥基金活动视频 发言者 马某某:整个全行业资本、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平均回报率 应该说是比较保守的,那么平均是15.7倍。15.7倍就是你如果投资5个项目,其中4个全亏损了,只有一个项目投成功了那么15.7倍的话你起码也赚3倍的钱,大概这么多倍。
 
  记者发现,马某某虽然打着“私募”的旗号,但严重违反了“合格投资者投资单支私募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及不得“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的规定,更超出了“投资者累计不能超过200人”的底线。
 
  据警方介绍,马某某等人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包括: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国宏汽车、因为所以咖啡等。其中,中科泰能电池、国宏汽车的法人是马某某本人,因为所以咖啡企业法人为马某某的亲属。其宣传资料称,国宏汽车发展迅猛,2015年销量全国排名第五,中科泰能电池在天津已实现量产,年产量55万块,在富阳市也已投产,年产值将超过10亿。那么这种遍地开花的发展势头是否是真实的呢?
 
  记者:生产出多少块电池?生产了多少辆车?
 
 
  东方财星公司财务总监 犯罪嫌疑人 周某某:截至目前来看的话,可能还没有一个,正常的投入市场的一个产品,就是像刚才说的,像他们现在电池这一边的话,主要是引进生产线,现在可能还处在试生产,没有进行正常的这种生产。这个我觉得这个跟我想的,或者是跟这种市场这种资料宣传的这种情况来看,还是也很大的差距
 
  警方通过调查证实,中科泰能公司生产的电池产品尚未经过国家检测,不能上市,其自行销售1600块,销售收入162万元;因为所以咖啡直营店并未产生收益,日常收入仅够维持店内开支,员工工资也未能保障,靠东方财星公司拨款维持;国宏新能源车共生产3214辆,销售1891辆。这些情况都与马某某等人对外宣传的内容有着巨大差距。而且,已经销售的国宏汽车,已查明有一半以上是使用会员的会费,以马某某控制的公司名义购买。
 
 
  记者:你们用来买这个车的钱,有没有来源这个会员缴纳的这个投资?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我觉得这个东西不存在任何问题。
 
  记者:就是有一部分是会员投资的钱?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对。
 
  此外,马某某等人除了上述几个主要企业以外,名下还登记有各类公司170多家。警方表示,在某展会上,马某某曾让手下用自己的公司与中科泰能签订采购协议,左手倒右手,虚构业绩。
 
  凯里市公安局法治大队案审中队长 钮洪德:当天的这个和某个公司签订了有什么50亿的这个订单是吧。那后来经过我们调查下来呢,他这个事情呢,实际上也是他马某某自己下面的公司与他们这个公司签订的这个50亿订单。其实他签订这个订单的宣传,让这个投资人啊,他们所谓的投资人相信他有这个大批量生产的能力,让大家更容易这个上当。
 
  东方财星公司财务总监 犯罪嫌疑人 周某某:那这些公司呢可能只是注册完了,那么可能在实际的这个经营当中呢,并没有具体去,有人去经营,或者去打理这些公司,那么有部分资金可能就在这个公司里边流转,那可能造成了一个假象就是,有多少多少公司来投资这个企业,或者是为资金的这种就是流通提供一些便利。
 
  马某某这种称得上全方位立体式的包装,令得许多底层会员对此深信不疑,纷纷在缴纳了高额的费用后加入了国宏的基金或众筹项目。贵州凯里市的张女士在亲属的鼓动下于2016年初缴纳了4.5万元加入国宏众筹,至今未获得一分钱回报。公司声称的上市和投资项目利润也只是画了个巨大的饼。
 
  记者:你给她45000块钱以后,回报什么时候给你,而且给你多少回报呢?
 
  杨女士:她说到2018年的时候,按这个十倍的回报吧。
 
  记者:她那个宣传里头哪些地方让你相信他们是真的?
 
  杨女士:开业,还有搞的那些电池的,我都相信了。
 
  黔东南州公安机关专案组负责人 邹巍:这个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这个传销犯罪有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虚构和夸大项目,在整个这个传销犯罪过程当中。我们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优质的项目在运作。
 
  审计查明,马某某控制的主要涉案公司2014年至案发时的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对象主要为关联公司,所使用的资金主要是会员交的钱,经营状况为亏损。
 
  拉人头返利 国宏模式涉嫌传销
 
  既然企业没有能力生产并获得利润,那么两年多的时间里马某某等人靠什么来维持这个组织的运转呢?警方表示,马某某等人制定的游戏规则里,参与者可以通过发展会员层层获得返利,这让很多中层、高层会员有利可图。而为他们买单的却是成千上万的底层会员。
 
 
  据警方介绍,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采取的是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会员缴纳的资金将按比例用来给中高级会员发放返利。会员分为6个层次。每层人数从上到下依次递增,呈金字塔结构。返利以5种津贴的名义发放。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或者其下线继续发展会员,其都能在新增会费中按1%到10%的不同比例对应不同津贴获得返利。但是最底层的会员如果不发展下线人员则没有返利。
 
  记者:他马上,他交了四万五他能分到钱吗?
 
  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没有一分钱。
 
  记者:那他怎么样才能有津贴呢?
 
  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他就是说一定是有,就是客户的增加。
 
  记者:他还有去再发展下面的。
 
  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对,就是介绍客户的增加。
 
  不仅发展下线才能返利,要想快速地把返利转为实实在在的钱,也需要发展下线。因为,返利是以积分形式记入会员账户的,积分可以用于提取现金。但会员如果想提现,不仅不方便,而且还得被扣掉40%。而如果将积分转让给下线,仅仅需向公司缴纳2%的手续费,就可以顺利地从下线手里获取现金。调查发现,会员实际拿到手的奖金约7亿元,其中通过提现得到的仅4400余万元,其他则主要是这种积分转让实现的。
 
  东方财星公司财务总监 犯罪嫌疑人 周某某:实际上它这种模式就已经是在鼓励他们在发展这个会员,因为你发展会员才能获得你的提升,才会有收入,那么这个性质上来讲的话,他们都是以发展这种会员,发展这个提取人头费用为目的。
 
  黔东南州公安机关专案组负责人 邹巍:它主要是用拉人头,从下线收取费用来返利的这种模式。这个通过侦查发现的它的这种传销的这种层级,还有它的这种计酬模式,都符合当前传销犯罪的一些典型的特征。
 
  就这样,靠这种模式,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发展出6级41层会员,总人数超过三万一千人,共收取会员资金17亿余元。马某某等7名核心成员从中获取了巨额不法利益。除每月领取2万元工资外,还在金字塔返利结构中设置了11个点位,并约定每十天分红一次,所得津贴共分成8份,马某某占2份,其余6人各占一份。
 
  犯罪嫌疑人 林某某:所以当时就是说因为11个点位它产生的佣金量比较大。那就是说按照这个佣金量就分成六份,它只是一个数据。八份,除以八,就是把它平均除以八,那么每一份的话,就是作为一个对我们奖励的一个标准,一个基数。
 
  据警方调查,截止2016年6月14日,马某某等7人以奖金名义,将会员交纳的资金共计数千万元人民币瓜分。而马某某除了从中获取1880万元外,还独自操控会员缴纳的全部资金的70%,并将大部分资金通过收购其他公司以及支付自己公司的欠款、贷款等方式变成了自己控制的资产。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曾联合下发意见,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