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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科技:发布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每10股派0.6元


  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 (志明 北京报道) 6月13日,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本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18,342,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18,342,6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31,359,417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131,359,417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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