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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德赛电池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45.5亿


  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志明 北京报道)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月7日发布公告,公司于6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称公司拟为两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45.50亿元。该议案将于6月26日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部分通过银行融资的方式筹措,2017年6月30日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和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蓝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工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德赛工业将不再为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 45.50 亿元, 具体如下表:
 
被担保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资产负债率
(2016年12月 31日)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方式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75% 84.11% 255,000 连带责任保证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75% 60.34%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 455,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持股25%的股东新疆上阳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担保按持股比例(25%)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0,200.0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3%。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485,20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9.86%。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0,391.18 万元,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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