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回收诸多问题悬而未决 行业亟待规范
时间:2017-05-22 14:07 作者:综合报道
根据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全国铅酸蓄电池产量为3.06亿kVAH,较去年增长7%左右,铅酸蓄电池作为目前不可替代的化学电源,其使用量与废弃量也会随之不断增加,2016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高达400万吨。
但是,废铅蓄电池的回收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废铅蓄电池收集制度准入门槛过高、缺乏实施细则,再加上对铅酸蓄电池按4 %税率征收消费税,使正规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这些问题悬而未决,许多非法铅蓄电池回收企业趁机进入市场,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产生了大量环境污染。
在海有色网与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主办、振兴集团与上期所协办的《2017年(第十二届)上海铅锌峰会》上,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的部长梁晶晶,对废电池回收体系的建立与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全面分析。
我国铅蓄电池回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的部长梁晶晶从制度、行业、市场和社会等角度总结了我国铅蓄电池回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1、专业回收企业数量不足且分布不合理,涉及跨省运输的问题
由于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准入的门槛较高,全国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仅30余家,平均每个省份不到一个且分布不合理。如果本省内没有具备资质的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要正规处理废旧铅蓄电池必须要办理跨省废物转移手费,而且要办理转出省和承接省之间的转移联单,审批时间较长,加上运输物流成本,所以无利又繁琐,致使规范企业都不愿意去做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建设这项工作,做的也是无力无心。
2、有资质的回收主体缺乏价格竞争优势(爱基,净值,资讯)
非法再生铅生产点数量众多,估计有数百家,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西、山东、河北等地,这些非法企业回收成本低,回收加工工艺简单,基本没有环保投入。正规企业则要在环保、设备、技术等方面投入,加上管理等其它费用,导致正规回收企业处理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
3、大量非法回收存在于市场,废旧铅蓄电池冶炼污染问题严重
目前全国废旧铅蓄电池冶炼的工厂大多都是不规范的冶炼厂,无污染处理成本导致冶炼污染严重,再生效率低;采用不含税交易等不正当的经营方式,致使这些冶炼厂可以采用较高的价格回收到废旧铅蓄电池,而蓄电池厂和规范的冶炼厂由于回收价格问题很难建立完整的回收体系,形成小商贩“统治”下的铅酸蓄电池“回收江湖”。
特别是在局部人口密集地区,废铅蓄电池成为再生企业争先竞价购买的资源,致使正规再生企业面临“缺粮”的尴尬局面,无法与非法产业链竞争,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局面。
4、相应法规、制度不健全,政府监管难度大
在现在回收体系中,对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和回收者的责任都没有规范要求,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环节涉及多个部门,政府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5、全民素质教育问题,即对废旧物资回收教育、环保教育
日本、美国、德国等学校,从小学开始,就有废物回收的教程和培育,而我们在这方面是有缺失的。其次就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环保教育,国外的蓄电池厂一般在产品包装里都附有图文告知废旧电池的处理方法和要求,而在中国这项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对于构建规范我国铅回收体系的建议
根据梁晶晶在上海铅锌峰会上的演讲,我国的铅回收体系构建是一项复杂而必要的工作,主要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推动,但企业间也应当建立合作交流的机制。上海有色网将演讲总结为以下6点建议:
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和政策,规范市场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均为废铅回收予以规定。
进一步规范再生铅企业,合理设置其数量及布局。通过严格市场准入,选拔具备足够技术能力的企业从事再生铅生产,再生铅企业的设置数量要与本地区废旧电池的产生量相适应,既要满足废旧蓄电池的需求,又要限制其数量,以防产生恶性竞争。
加强对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的排污监管。加强对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的排污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打击违法运输,提高正规处理企业的竞争力,促使不规范企业退出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领域。
构建正规回收网络建设,建立方便、有效、覆盖全社会的回收体系。一方面支持回收利用企业建立自身的回收网络,同时落实蓄电池制造商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逆向物流的方式,通过法规明确企业的回收责任、充分利用企业现有销售渠道,以销售商为基点建立有效的新旧电池交换网络。利用经济手段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鼓励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抵押金制、退换制”,让消费者、生产者和流通领域三方对环保均负有责任,骨干企业应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建立废电池公约价格协商机制。再生铅企业应调整废电池收购价格,根据电池分类,核收带酸废电池。废铅蓄电池应按带酸定价,方能遏制倒酸,解决倾倒电解液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富液电池的收购单价可以低于贫液电池(由市场机制定价),但电解液的重量应参与计价。在此机制下,无论是废电池的所有者,还是中间收购商,倾倒电解液的行为就在利益驱动下自动停止了。废电池价格同回收联盟上下游企业根据铅期货价格,协商定价(废电池公约价格),体现生产者、消费者、再生铅企业分摊承担废电池回收责任与成本,协调相关方利益。
废电池流通应纳入发票管理。再生铅企业或与电池生产企业联合建立废电池收购网点,废电池收购网点同时为电池销售的规范网点,在废电池回收和流向再生铅企业交易中,应开具发票。发票作为统计考核回收量的依据之一,发票抵扣为解决再生铅企业部分亏损的办法,按市场价格协调与平衡分配各方利益。调整废电池收购价格,体现消费者承担部分回收责任,解决回收环节成本或亏损问题。
推进物联网技术在铅蓄电池回收中的应用。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渗透性强、综合效益好、推动作用明显等特点。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在生产商、经销商、回收网点、回收冶炼厂之间建立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铅蓄电池回收循环数据支撑库,为环保部门建立一个铅蓄电池回收数据监控管理平台。
我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铅酸蓄电池使用量第一位是动力电池市场,主要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市场;第二位是汽车市场;第三位是通信、不间断电源用蓄电池。未来铅酸蓄电池的主市场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和新能源电动车领域,随着储能电站、智能电网以及低速电动车、混合动力车以及起停汽车的广泛应用,上述铅酸蓄电池优势会给铅酸蓄电池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
行业的整体布局已趋向大企业、大集团化发展,据铅酸蓄电池分会统计,目前我国共有430余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按数量分布排在前五的是江苏、广东、江西、浙江、山东。
铅酸蓄电池行业近几年经过国家环保核查、行业准入等审查工作,铅酸蓄电池行业环保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治理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处理废铅污染已迫在眉睫。
如何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铅蓄电池回收管理经验?
在美国,控制电池回收的法律法规分为三个层次:联邦法规、州法规和地方法规。联邦法规包括《资源保护和再生法》、《降低铅暴露法》、《普通废物管理法》及《电池回收法规(BCI)》等。美国的电池回收法规对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均有约束:消费者有责任将废电池交给零售商、批发商或再生铅企业,禁止自行处理;零售商必须将回收电池交由批发商或再生铅企业。顾客在购买铅酸蓄电池时,需支付至少10美元押金,退回废弃的相同型号的电池时,再取回押金,如果自购买新电池之日起30日内,顾客还未退还旧电池,那么押金将归零售商所有。批发商也要求零售商必须以旧换新,时限为90天。政府会对零售商、批发商等进行抽查,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可见,美国的电池管理经验是对资源循环的各个节点均进行控制,押金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
在日本,据经济产业省统计,日本年生产3000万只铅酸蓄电池,约合11亿元人民币。日本在《节能法》、《再生资源法》和《资源回收利用法》等环保法规中对二次电池的回收进行规定。
废旧汽车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主体是铅蓄电池再资源化协会,工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主体是各电池厂商。在日本,国内废电池为有价物质,高价购买后部分被出口至韩国处置(此种情况是遵守巴塞尔协议的)。
*SBRA:铅蓄电池再资源化协会
为了提高回收效率,发达国家在电池标识上还做了相应的规定。《欧盟电池指令》中明确规定了电池生产标签标识要求:标明重金属含量及分类收集回收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有标识的电池。
欧盟提倡各成员国建立有效的电池回收体系,并采用抵押金等手段来确保回收有效运行。欧盟新的电池指令2006/66/EC中明确要求,汽车蓄电池生产商必须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体系,以确保铅蓄电池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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