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回收利用政策进展
时间:2017-03-20 19:47 作者:王杰
工信部:开展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近日,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国务院:电动汽车电池回收体系2020年建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四个方面,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明确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
以汽车产品为例,方案指出,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网络与符合条件的拆解企业、再制造企业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并加快修订包括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在内的各类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此外,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来源:电池联盟 (责任编辑:王杰) |